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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员:私募基金管理法规草案已初步成型
时间:2013-11-19 00: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官员刘健钧称开始征求部委意见
⊙见习记者 严翠 ○编辑 全泽源
昨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私募基金工作小组组长刘健钧在深圳透露,证监会研究起草统一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法规目前已经形成初步草案,于11月5日征求13个部委的意见。
刘健钧是在第十五届高交会活动之一“创业投资:打造中国创新型经济的新引擎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的。他表示,我国创业投资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好势头,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全国纳入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达到了1566家。但发展迅猛的同时,依然存在双重不足,一是政策扶持方面还不够,二是监管有待提升,“这两方面双轮驱动,创业投资体系才能加快完善”。
刘健钧表示,着力提升政策扶持体系的效能重在鼓励、扶持,其次才是适度的法律监管。而在政策扶持方面,需要从四方面下大力气,一是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让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都能够得到实际性的政策扶持。二是运用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其作为国家级创业投资基金的功能,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三是清除相关政策与法律的障碍,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的环境。四是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
另外,在法律监管体系方面,刘健钧认为主要从以下方面提升效率:一、在对各类私募基金实行统一立法的框架下,提高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的法律层级,尽快实现创业投资基金法律监管体系从现行的适度监管向适度而有效的监管转变。二、加快完善创业投资的行业自律的机制,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据刘健均介绍,目前成形的草案已经过多方论证和反复修改,今日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还将专门邀请了15个深圳创业投资机构人士开展一场闭门研讨会,以尽快完善草案,尽快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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