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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文促电商应用 业内称电商发展需靠自身

时间:2013-11-25 00:00

来源: 网易财经

网易财经11月21日讯 商务部今日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目标,到2015年,使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社会商品和服务流通方式,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意见》同时提出了十大重点任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评价称,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许多文件支持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但是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主要还是要依靠自身,“不能否认政府的作用,但是不能倚重政府的支持”。

 

曹磊还表示,到2015年完成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的目标,“存在一定困难,但不完全没有可能”。

 

商务部原部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德铭日前曾表示,目前我国电商形成了B2B、B2C、C2C和C2B四种模式,2012年包括B2C和C2C之内的网络零售达到1.3万亿元。预计今年我国有望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陈德铭还预计2015年电商零售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占到整个社会零售总额的10%左右。

 

据悉,《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曾提出目标,到2015年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9%。即《意见》文件对网络零售交易额的目标量提高了1个百分点。

 

但曹磊对此直言,目前网络零售交易统计口径还包括了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等通过网络交易的数据,如房产拍卖等,“现在网络零售额部分是从实体转移过去的”。

 

此外,《意见》还提出目标,到2015年,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高于线下传统外贸交易额增幅。

 

陈德铭曾表示,跨境电商的发展有着快速的增长,且跨境的电子商务极大的拓宽了我国企业进入世界经济的路径,也为反倾销反补贴这种工具的滥用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意见》提出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应用的任务。其中,各地要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努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对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另外,支持境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融资担保、物流配送等各类服务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完善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实现战略合作等。支持边境地区选取重点贸易领域建立面向周边国家的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边境地区设立专业平台,服务边境贸易。

 

曹磊表示,目前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是监管和促进双管齐下。一方面监管加强了电商方面的电子检验检疫和海关偷税漏税的管理;一方面从简化报关流程以及便利支付方式方面促进跨境业务。(刘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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