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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引导基金  促政府、企业发展

时间:2015-12-03 00:00

     招商引资离不开人才,更少不了资金。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规模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庞大的400亿资金将来自于国家战略产业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几项专项基金的整合与盘活使用,并将发挥杠杆效应,撬动地方政府以及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的加入。这些能更有效的引领“大众创业、全民创业”的热潮。
      但是虽然国家提供引导资金,可现实是因其政策性与管理方式、利益诉求、投资方向等不同因素,与市场化的基金具有本质的区别。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按照计划,到2017年,自治区级政府产业引导资金规模达到30亿元,在农业、工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对外开放等领域设立子基金,通过对在自治区注册的基金进行引导式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初创期中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国内的中小企业数量近4000万户,这些中小企业提供全国约66%的发明专利、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中的外贸企业近500万家,贡献了全国60%的对外贸易总额。但是现在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由于体量较小,所以在向银行寻求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其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形资产较少,更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而在股权融资方面,创投机构往往青睐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前融资的项目;早期的科技型企业风险更高,是最难引入资金的时期。在金融服务缺位的背景下,这些早期的中小以及小微企业往往只能通过小贷公司甚至“影子银行”进行融资,其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而政府创业基金的成立,可以发挥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引导基金作为国内风险投资领域的一股主要力量,既丰富了风险投资行业的资金来源,帮助具备市场潜力的创新企业快速成长,也吸引和培养了大量专业投资人,为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输送了人才。因此可以为创新型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的一个便利的渠道。
  可以看出,政策性和引导性是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性和导向性,限制条件偏多。作为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基金,资金使用往往带有很强的地方政策性色彩。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永隆银行董事长、 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曾多次表示:“在当前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形势下,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参与主体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偏少、条件偏高,科技贷款覆盖面较窄,主要是针对优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而大部分资信水平稍差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优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很难与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竞争获得银行信贷。
  由此,引导基金被期待发挥更大作用。“大力建设股权投资体系,综合利用创投、风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源。各类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可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型小微企业。”马蔚华这样建议。
  从资金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说,委托市场化的专业机构进行间接管理的母基金模式会是政府引导基金的未来发展趋势,但是要围绕政策目标,还是需要政府来配合。具体而言,引导基金可以在管理上交由市场化的专业机构,而政府则负责监管,并在绩效考核和退出方面营造完善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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